小产权房被法律抛弃 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迎来大清洗
清理“小产权房”不能脱离实际
今年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制度和政策准备。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近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说,关于“小产权房”问题,今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工作。
小产权房问题在我国的出现,已有经年累月。在此次新闻通气会上,王宗亚再次表示,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对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可吊诡的是,小产权房从来不缺买家。民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不是因为商品房价格太高吗?既然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那为什么允许它存在?为什么不在小产权房建设之初,就干涉建设呢?如果是违法建设,那为什么不按法拆除?既然默认它存在,那为什么不承认它的地位呢?
有业内估计,目前全国的小产权房可能已高达60多亿平方米,可供3亿多人居住。显然,这个庞大的数字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生成的,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城市低收入居民在没有能力购置城市中的“大产权房”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明知小产权房有风险,照样趋之若鹜。小产权房之所以成为一个尾大不掉的社会现象,其实正是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所致。这一方面反映了市场上对廉价居住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政府在住房制度建设和与其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设计的缺陷所致,本质上是行政不作为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房子无论是不是小产权房,都是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建造起来的。如果看过一些小产权房项目之后就会发现,有不少小产权房的建设水平是不亚于某些商品房项目的,因而,把小产权房等同于粗制滥造、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因此,“小产权房”固然要“全面清理”,但怎么清理、谁来清理却不是想当然的。按国土部的说法,是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稳妥有序地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好制度和政策储备。
我要说的是,种种留待解决的问题,足以说明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必须面对实际,慎之又慎,千万不能伤及无辜。这不仅因为即将清理的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或者处于收入较低阶层的购房人群,而且小产权房在我国行业发展初期对市场也形成了一定的补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短板,在清理中决不能把板子都打在购房者身上。殊不知,他们是无辜的也是无奈的。清理小产权房的基本思路应是让现有的“业主”早日解除后顾之忧,而不是让他们再忧上加忧。至于今后,那就不是“清理”的话题了。
总而言之,小产权房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政府难辞其咎。“清理工作”既要“稳妥有序”,更要立足实际。有关部门切不可操之过急,更不可站在部门利益的角度上看问题、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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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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