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保温材料亟须规范使用
【中国建材网】在经历了央视火灾、上海静安教师公寓和沈阳万鑫火灾之后,建筑用有机保温材料集体遭到封杀。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B3级),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B2级)”。至此,历经9个月的关于有机外墙保温材料存废之争终于有了明确的结论:可燃的B2级材料允许在一定高度的建筑保温工程中使用。国务院文件为这一纷争划上了句号的同时,也为如何发展有机保温材料和防范火灾风险指明了方向。对此,笔者在参与相关的课题和研究过程中体会颇深,我国亟须规范建筑保温材料的使用。
一是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和使用符合规范的B2级以上的保温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上墙,是降低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火灾风险的基础。合格的有机保温材料本身并不是建筑火灾的罪魁祸首,但违规使用劣质产品后患无穷。历次恶性火灾中,违规使用B3级易燃类保温材料的劣质工程随处可见,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而对有机保温材料一禁了之。大量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模型火实验已经表明,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外墙有机保温系统,其火灾风险是有限的。因此,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行业应加强自律,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将适宜的材料用在适宜的建筑工程上。犹如,汽车在高速上限速120千米/小时、城市快速干道限速80千米/小时、城市主干道限速千米/小时一样,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种保温材料的特性,才能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
二是要加强教育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有机保温材料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风险。通常来说,有机保温材料的保温性能要优于无机保温材料,但其防火性能却不如无机保温材料。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和使用有机保温材料过程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尽量杜绝危险行为的发生。例如,最近出台的不允许在含有可燃类保温材料的外墙上进行户外广告动火作业、不允许在含有可燃类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等法规,都是降低建筑火灾风险的有效措施。
三是有机保温材料行业应加强研发,提高材料的建筑匹配性和防火安全性能,促进产业升级。我国的建筑形式和欧美有很大差别,高层建筑林立,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大,人员素质及应急救援设施和能力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客观因素对我国的建筑保温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机保温材料行业一方面要继续加强保温性能、耐候性能的提升,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材料和系统的防火阻燃性能,以满足我国建筑行业对保温材料的要求。
目前,我国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国务院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如一缕春风,带来了建筑用有机保温材料的春天。有机保温材料行业应抓住这个契机,加快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同时加强对产品使用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的不合格产品的非法违规使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国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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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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