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止住宅学校采用玻璃幕墙
【中国建材网】玻璃幕墙建筑在上海发展至今已经历20多年,但近几年多次发生的“玻璃雨”,让人们对城市建筑中这道靓丽的风景线有点担心。
对此,《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起正式施行。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根据《管理办法》,未来上海的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将被禁止采用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建筑共有4210栋
据调查统计,目前本市共有玻璃幕墙建筑4210栋,包括既有玻璃幕墙建筑3655栋、在建玻璃幕墙建筑555栋,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上海部分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已进入老化阶段,有的出现了五金构件锈蚀变形、密封条老化龟裂、受力构件松动,甚至幕墙玻璃自爆坠落等情况。
去年7月,市建交委会同市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对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专项整治。根据整治情况的汇总,全市有35栋玻璃幕墙建筑安全隐患严重,440栋有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沈晓苏昨天表示,目前这些玻璃幕墙建筑都在整改中,按计划在3月底前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四个环节保证措施落实
为缩小可能造成幕墙玻璃坠落和光反射的空间范围,《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禁止“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
对于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物也将有所限制:一是限制处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物安装;二是限制临街建筑使用;三是规定其他建筑物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管理办法》通过四个行政管理环节,落实禁止、限制措施,落实结构安全性、环保性要求的控制把关:在项目可研阶段,由发展改革部门和规划部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的相关规范。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由环保、规划部门从是否属于禁止范围,是否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的角度,对能否采用玻璃幕墙进行把关。在设计文件阶段,对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的,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结构安全性论证,环保部门组织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在施工图审查阶段,由审图机构对建设单位是否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反射环境影响论证的意见进行把关。
设玻璃幕墙维修资金
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针对近期出现的幕墙玻璃坠落后,难以即刻筹集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资金问题而设定的。新建建筑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至指定专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一次性或者在五年内分批缴存。
对已完成施工安装的既有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明确建筑物所有人(业主)是使用与维护的责任主体。业主应履行对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等排查安全隐患的法定义务。发现安全隐患,业主应维修。业主拒不履行安全性鉴定或者维修义务,可能造成玻璃幕墙坠落,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安全的,建设管理部门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或维修。对采用钢化玻璃等存在爆裂、坠落伤害事故风险的玻璃幕墙,业主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粘贴安全膜、设置挑檐、顶棚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目前,与《管理办法》配套的规范、办法也正在制订,预计今年上半年都将陆续颁布或实施,其中包括《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修订、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按照“一楼一档”建立的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楼宇信息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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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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