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就玻璃期货征询意见
即日起至8月6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玻璃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玻璃期货交易标的为平板玻璃,交易单位为每手20吨,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6%。交割品级为5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易代码为FG。替代交割品为符合国标的4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选择华东地区为玻璃期货交割的基准价区。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于过去的大合约,玻璃期货合约单位仅为20吨,合约价值适中,按每吨玻璃2000元左右计算,20吨玻璃合约价值约4万元,交易一手合约约需4000元,与已上市的PTA、白糖、PVC、聚乙烯等合约价值相当。
郑商所认为,合约大小适应玻璃市场及企业的规模,也适应主流运输工具。此外,合约方便行业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也有利于吸引广大投资者参与,可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品种不同,玻璃期货采用全厂库交割,不使用仓库。郑商所认为,玻璃的仓储特点不适宜采用传统的仓库交割方式,厂库交割有利于满足买方的个性化需求。玻璃行业已经形成一系列被业内外广泛认可的品牌,形成了一大批可供选择的优质厂库资源,实行厂库交割制度具有现实基础。同时,使用厂库交割,交割成本低。
据了解,玻璃期货有着坚实的现货基础。2011年,我国平板玻璃产量达到73778万重量箱,已连续23年居世界第一,占全球总量超过50%。我国平板玻璃的主要消费领域是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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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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