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售伪劣涂料牟利被拘
宝坻警方日前在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一名外地男子明知自己销售的知名品牌涂料(装修效果图)是假冒伪劣商品,为牟取非法利益而仍然予以销售。近日,公安宝坻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将该男子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今年40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做建筑材料销售生意。今年5月,王某来到宝坻某建筑工地联系销售业务,发现该工地急需大量内墙涂料,认为这里存在巨大“商机”,心里便打起了歪主意。他回到天津市区,找到自己的上家同伙张某。在张某的授意下,王某以某知名品牌涂料在天津的经销商名义找到该工地建筑商,谎称所供涂料是全国知名品牌,并由厂家直接供货从而骗取开发商的信任,又以诱人的价格与开发商签订涂料供货合同,之后王某按照事先预谋通知张某向工地供货。自5月份以来,王、张两人先后向该工地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涂料(底漆和面漆)共计400余桶,总价值20余万元。
今年6月底,该建筑工地在施工中发现两人供货的涂料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为假冒伪劣产品,便向宝坻警方报警。分局经侦支队和新城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将工地存在质量问题的涂料封存,经有关部门(装修效果图)和厂家鉴定,王、张两人销售的涂料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
7月6日,办案民警将王某抓获归案,张某潜逃。审理中,王某交代伙同张某冒充国家知名品牌、非法销售假冒伪劣涂料的犯罪事实。近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将王某依法刑事拘留。同时组织警力抓捕张某,并追查假冒某知名品牌涂料的来源及制假窝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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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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