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十二五”保障房建设目标
7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文》,共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其中,在住房保障方面,规划明确提出了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400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50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而公租房亦要求增加不低于1000万套,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对此,中央财政、省级财政都将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以保证目标完成。
为保障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在土地政策方面,要求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单独列出相应内容。
财税政策方面,要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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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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