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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资完全开放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交通领域的投资一直都让资本市场浮想联翩。在国务院的督促下,各部委在此前的5、6月份纷纷就“新36条”推出各自领域相关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可谓其中最为积极的,于4月18日率先推出实施细则后,最近两个月又频繁出台多项举措规范市场、保障民资权益,招揽观望的民资进入。而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再度表示,目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没有任何禁止和限制措施。
  
  交通部频出新规吸引民资项目
  
  相比部分部委出台引入民资细则迟迟不见“人下来”、纷纷被指缺少诚意,交通部从一开始就显得“诚意十足”。交通运输部在2012年4月18日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为“新36条”实施细则的推出打头阵。意见指出,将继续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服务和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
  
  而在《意见》出台后,交通部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似乎在给观望徘徊的民资吃下“定心丸”。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意在全面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在6月4日至5日举行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李建波透露,交通部未来将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主体的不同,将项目分为两个层次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6月7日,交通运输部又印发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
  
  在这一系列动作之后,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再度发言。根据新华网报道,这位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没有任何的禁止和限制措施。根据最近发布的《意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搞好投资服务与管理。
  
  专家称应增加可操作性
  
  需要关注的是,公路收费的乱局一直被广大市民所诟病,社会各界对此也是指责质疑不断。目前业内最为关注的是,既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资完全开放,那么何时取消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有关部门什么时候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提出,资本是逐利的,如果民资大规模投资公路,会不会损害公路的公益性?有关数据统计,自1984年我国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步伐。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采取收费公路的方式建设和发展高速公路,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调节交通量分布。今年4月,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曾撰文指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
  
  专家们认为,要想让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交通领域的投资,非常关键的一点是要让民间资本觉得有利可图。只有在管理体制等方面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才能有效化解民间资本的风险,这既是在保障民间资本的盈利性与公路等运输的公益性之间寻求平衡的途径,也是民资良性进入公路行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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