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冒黑烟 一非法防水材料厂被查
一防水材料加工厂在没有得到环保许可的情况下,不仅擅自作业,且深夜炼沥青扰民。近日,这家工厂被西宁市环保部门叫停。
7月3日,西宁市彭家寨镇杨家湾村村民谭先生反映,他们村的河滩上有个炼沥青的私人作坊,每天晚上10点开始炼,污染很严重。因为臭气熏天,所以一直不敢开窗户,希望记者能到现场调查。
7月5日,我们来到杨家湾村西侧的河滩时,映入眼帘的是煤厂、水泥厂、砖厂,机器声轰鸣。在村民的指引下,我们在一片树林后面找到了“沥青加工厂”。进入厂区,只有两名妇女正抱着孩子聊天,不见工人生产。厂区宿舍背后便是锅炉,旁边的平台上满是沥青滴滴答答往地上流。一名正在休息的工人说,这家工厂并不是沥青加工厂,而是生产牛毛毡的防水材料加工厂,的确存在夜间炼沥青的情况。一名自称是老板亲戚的男子说,因为附近村民投诉晚上炼沥青气味较大,两天前,环保部门对工厂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至今还未开工。当问及防水材料加工厂的手续是否齐全时,这名男子说:“所有手续都有,我们是合法生产。”
7月6日,西宁市城西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王大队长介绍,杨家湾村的防水材料加工厂是2011年12月筹建的,当时向环保部门申请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经过评估,环保部门认为这家加工厂炼沥青靠近湟水河流域,且会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造成气味与环境污染,于是下达了不能开办的批复。这家加工厂在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属于违法排污行为。一周前,城西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接到村民投诉后,对这家加工厂经过环境监测,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处以罚款,勒令加工厂7日内停工整改,如整改不达标不得开工。
据了解,国家对生产加工企业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污染环境的加工企业禁止在居民区内作业。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实地评估,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估手续后才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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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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