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点钢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将降低10%
随着公众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污染因子受到关注。“十二五”期间,国家增加了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新增了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比如二噁英,《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以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15年,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降低10%。
专家指出,钢铁企业在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时,有必要未雨绸缪,考虑到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治理、综合防治,减少后续治理投资和土地占用。比如,烧结烟气的成分复杂,含有二氧化硫、氮氮化物、重金属、二噁英等多种污染物,但大部分企业在实施烧结机头烟气脱硫时,未考虑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因此,他还特别强调:“烧结烟气治理不只是单一的脱硫问题,而是要通过对其多种污染物进行协同控制,优化集成相关节能环保技术,从而努力攻克烧结生产节能减排的技术堡垒。”
据悉,烧结工序能耗占钢铁生产总能耗的10%~15%,烧结机头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占钢铁企业排放总量的70%以上,烧结工序排放的烟尘、粉尘、氮氧化物均占钢铁企业烟尘、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0%左右,烧结工序产生的二噁英占钢铁工业二噁英排放总量的90%以上。同时,烧结废气中还含有氢氟酸(HF)、盐酸(HCl)、重金属、有机氯化物等有害物质。目前,二噁英、氮氧化物、重金属污染物在钢铁生产烟气中的末端治理技术成熟性不够,经济合理性不好,国际同行成功的经验案例也不多。因此,“十二五”期间的钢铁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应以烧结工序为突破口,并在选择污染治理方案时,统筹兼顾,考虑多污染物的协同处理或留有必要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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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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