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宏发石材厂未批先建
近日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渭南土地例行督察“媒体开放日”上获悉,地处陕西省东部的渭南市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审批临时用地、欠缴土地出让金、涉地部门违规等问题,截至目前,党政纪处分22人。然而,记者在华县却发现一些企业却在利用农田建楼房。近日,记者途经310国道华县段时发现,华县宏发石材厂沿着310国道南侧正在修建两栋大楼,在厂区的对面便是宏发石材厂的堆料场,堆料场占地面积大约是3个厂区面积,整个面积大概近百亩左右。
5月5日在华县国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石材厂占地和采石都是由矿产局负责。在矿产资源局办公室,矿产办工作人员称,矿产局只负责批复和办理采矿手续,其它业务和矿产局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又来到华县国土局,办公室另一工作人员联系执法队后对记者称,宏发石材占地的情况以前好像查处过,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主管领导都不在。6月5日记者来到华县城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记者称,负责此事的领导不在,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调查后和记者联系说明情况。
渭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曾在会议上强调,今后任何建设项目,包括中、省、市重点项目必须先批后建,没有用地审批手续的任何项目,国土部门一律不得组织征地,不得供地,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凡不按规定执行的,谁违背谁负责;凡是强行开工的任何项目,不管是谁,是什么项目都必须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做到既查事又查人,既查违法主体的责任又查监管主体的责任。同时在违法案件查处上实行量化考核,下达具体案件查处任务,并将违法占地情况与农用地转用上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相挂钩。当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比例超过10%,或者连续三个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0%的县市区,首先停止农用地转用上报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然而在华县,土地违规却在当地职能部门的监管下明目张胆的进行,这究竟是用地单位对于国家政策不清楚?还是监管单位疏于监管?期间的详细情况记者就不得而知了。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渭南市国土局和华县国土局及华县城建局后,截至目前未见到国土局和华县城建局任何回复。
对于华县违规占地情况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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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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