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地板亟待查缺补漏 重视知识产权
2006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木地板行业挥起了专利大棒。延续至今,“337调查案”虽已初步告捷,但有关专家认为,该案中我们更应清醒地总结经验,加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迫在眉睫,时不我待。
在过去一段日子里,中国的地板行业不断上演市场风波:先是大自然状告圣象,后有莱茵阳光与圣象因EO商标侵权撕破脸;更为惊人的是在央视315晚会上曝出欧典地板虚假炒作、欺骗消费者的消息。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张森林会长透露,针对337款调查,我国应诉团已取得部分胜利,起诉方放弃了部分诉求。
但是,专家们指出,目前虽然“中国造”与“外国造”并无多少差别,但由于我们的企业研发投入不足,自主知识产权成为中国木地板业的一个明显弱项。由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我国人造板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国际竞争能力。加之木地板行业门槛过低,产品极易模仿,造成了鱼目混珠的局面,“337条款”调查即由此而起。
这次337款调查涉及到中国多家木地板生产企业,包括圣象集团、菲林格尔、升达地板、大自然等国内行业巨头,其产量占据中国木地板市场60%以上。中国木地板市场的主力军十之八九被尽数圈定,如果败诉,这意味着中国整个木地板业都将遭受重创。
有专家指出:“锁扣专利只是国外木地板行业对中国企业投出的一颗问路石,木地板生产并不仅仅涉及锁扣这一项专利问题,还有地板花色、静音技术、低甲醛EO技术、抗菌技术等等,都涉及专利,因此如果锁扣专利问题我们不能得到顺利解决,更多的专利麻烦将接踵而至。锁扣专利这件事给我们所有的地板企业敲响了警钟,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提高国内地板行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促进中国地板行业协调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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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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