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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地板获赔“误工费”

订购的实木地板送上门时,送货工坚持让先签收,验货时才发现,颜色和当初选的不一样。商家却称实木地板有色差属于正常现象。经过协商,商家赔偿了延期违约金,也补偿了消费者的“误工费”。
  
  地板送迟了而且有色差
  
  3月23日,市民崔志宇在铁西某商场的一家地板店以每平方米398元的价格购买了实木地板,交了13480元全款,预计3月30日到货。4月13日,崔志宇订购的地板到货了,“我打开包装一看,颜色和原来订的根本不一样。”崔志宇说,送货工人坚持让他先签收,称有问题可找店铺老板协商解决。
  
  4月19日,崔志宇再次来到店铺。店铺老板表示,实木地板出现色差属于正常现象,该地板并无任何颜色问题;若有第三方鉴定得出两种地板非同一型号的颜色,则可无条件退货,若没有办法证实,消费者申请退货的话,只能由消费者负责运费。
  
  店方赔付了“误工费”
  
  “从业内角度看,崔先生拿的这两块地板样本确实有些色差,但国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而且该店老板介绍,这两块地板样本是崔先生所购地板中颜色最浅的与店内样品地板中颜色最深的,因此色差比较明显。”鞍山装饰协会会长李振宇介绍,由于实木地板系天然原木加工而成,树木的根部和枝干、向阳面和背阳面之间都会存在颜色差异,所以实木地板本身不可避免会有色差。因此,目前国家没有把色差作为检测质量的标准,对实木地板的“色差”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
  
  近日,通过该地板店所在商场协调,该品牌地板赔偿崔志宇1000元延期违约金及300元“误工费”,商场方面也表示愿意送给崔先生一些赠品,作为“误工”的补偿。
  
  商品不符说啥也别签收
  
  “购买的商品到货后,如果与自己当初选择的并不相符,消费者一定不要签单、确认收货。”鞍山市消协消费指导部赵晓宁主任提醒读者,消费者购买实木地板时最好看清生产日期,尽量选购同一批次的货品,以免买到“色差”地板;消费者订购地板时,只需缴纳定金,一定要等到确认地板无误时,再支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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