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获准发行60亿地方政府债券 支持保障房建设
31日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60亿元(不含厦门10亿元),比2011年增加13亿元。这些债券将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房、路网、校舍安全等建设。
债券资金主要用途有以下7个方面:8亿元支持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亿元支持市县路网建设,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2亿元支持市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对抗震不达标的校舍进行重建改造;29.5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2亿元扶持部分市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0.5亿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2亿元用于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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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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