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扩大开放:豆油等三大油脂进口拟取消关税配额管理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作为全球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中国农产品进口政策的调整也必然会引发国际关注。8月7日,据商务部官网消息,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于2003年颁布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中国政府对小麦、玉米、大米、豆油等农产品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将豆油等油脂类产品从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名单中予以删除,而且对配额授权部门也进行了重新规定。
将倒逼国内企业转型升级
在本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条显示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对比原来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可以发现,原第三条内容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桐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由此可见,在《征求意见稿》中,豆油、菜子油和棕榈油这三大油脂产品均从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名单中删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对油脂产品实施进口配额管理,主要是为了防止国外的食用油冲击国内市场。但随着国内食用油产业的不断发展,进口油的竞争力已经大幅削弱了。“当前,进口食用油的价格通常比国产油更高,利润空间也更小。所以,完全可以实现自由的市场竞争。”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取消部分农产品进口配额与扩大对外开放是一脉相承的。“在过去的十多年当中,中国油脂产业发展是非常迅猛的,包括在天津港、青岛港,也有许多外资的油脂企业,所以,取消配额管理有助于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也会倒逼国内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上半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增大
尽管我国曾经对油脂类产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但从数据来看,食用植物油的进口增速却比较高,部分油脂类产品的进口增速甚至超过50%。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1086.5亿美元,同比增1.4%。其中,出口368.1亿美元,减2.5%;进口718.4亿美元,增3.5%;贸易逆差350.3亿美元,增10.6%。
聚焦油脂类产品,数据显示,上半年,食用植物油进口492.0万吨,同比增37.0%,进口额31.7亿美元,增17.3%;出口11.8万吨,减21.7%,出口额1.2亿美元,减19.7%;贸易逆差30.5亿美元,增19.5%。其中,棕榈油进口323.2万吨,增33.1%;菜油进口74.3万吨,增32.8%;葵花油和红花油进口54.6万吨,增57.1%;豆油进口25.9万吨,增48.0%。
李国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尽管我国油脂生产加工的能力和技术已经比较高了,但农业资源的整合能力还有待提高。“尤其随着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对中高端食用油的需求也会增加,对于这部分需求,我们仍然还是依赖进口。”
记者还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棉花、食糖、玉米和大米等仍在进口配额管理名单上,但配额的管理部门则改为商务部(食糖、羊毛、毛条)、发改委(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配额的转手无需经批准。
中信建投期货油脂研究员石丽红认为,从国家对农产品进口管理的动向来看,管理部门更换、部分贸易权转让无需批准,使得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更偏市场化。减少部分农产品进口配额管制,则响应了国家扩大进口、开放市场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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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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