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市场化要靠制度改革
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这意味着,在经过了多年的试行和博弈后,2009年5月出台的“22个工作日+4%变化率”的原机制退出历史舞台。
1996年以来,我国首次成为原油净进口国,而截至2012年,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7.8%。形成有效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从2009年正式启动原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关系,总体来说向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不过,原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特别是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延后的时候,容易引发企业投机套利行为,部分企业的成品油库存激增明显扰乱了市场的正常供应。而在国际油价波动较大的时候,国内成本油价格反应相对滞后,甚至出现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走势相反的情况。
此次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无疑是向市场方向又迈进了一步。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有利于避免企业投机套利,能够较好地抚平企业库存波动,稳定市场供给。从更深层次上看,此次新机制的形成,体现了决策层进一步理顺资源要素价格的决心。未来我国资源要素改革步伐将不断加快,市场对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将更好地得到发挥。
不过,应该看到的是,在过去的4年时间里,我国成品油价出现了“10降15升”的“涨多跌少”局面;而从价格来看,上海地区93号汽油也从2009年原机制开始运行时的5.51元/升上涨到了7.74元/升,虽然与同期布伦特原油相比,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幅较小,但从绝对价格来看,仍有明显的提升。而新机制虽然市场化程度和对油价变化的灵敏度更高,但从本质上说,其只是对原有制度在效率方面的升级,并没有改变我国成品油生产的市场环境。因此,未来成品油价格涨多跌少、逐步走高的趋势可能难以改变。
更重要的是,虽然发改委表示会继续对农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困难群众生活等民生领域实行相应的补贴,但在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后,最为受益的仍不是普通公众,而是炼油企业。尤其是在当前国际油价存在一定上涨趋势的情况下,新机制将使得炼油企业能够更迅速地提高成品油售价。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石油行业市场化面临的最大问题,并不是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需要完善,而是市场主体过于单一,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垄断企业在市场占据了绝对的话语权。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显然难以真正形成。因此,未来的定价改革需要更多制度性的改革,例如引进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更多市场主体、逐步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等,只有这样,我国成品油乃至整个能源价格的改革才能真正地实现市场化的目标。
会议通知:近几年,随着国内成品油供应“第三支力量”的地方炼油企业产能不断扩大,其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需求日益迫切,如何引入新的投资,建立新的合作模式,如何获得低价的资源,开辟更多的客户群体成为许多地炼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生意社在舟山市人民政府特别指导下,特携手世界精炼协会及舟山大宗举办第六届山东地炼市场与发展峰会暨第五届中外油商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石油巨头、石油进口商、石油批发、贸易、仓储物流企业、投融资机构等齐聚一堂,共商合作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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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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