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雾霾:涂料溶剂类等占20%-25%
3月11日,四川省环保厅召开雾霾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杨雪鸿通报了我省雾霾污染现状及成因分析结果,公布了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雾霾治理建议,强调对雾霾污染重灾区成都市,应在全方位从严要求。
成都雾霾相当于漂浮着791.7吨污染物
今年1-2月,四川省先后两次出现严重雾霾污染。1月8日至20日的雾霾波及成都及17个地级市。两次雾霾天气过程中,成都市上空平均每天漂浮着相当于791.7吨的污染物,PM2.5超标现象严重。
我省雾霾污染主要来源为:工业类占22%-25%,机动车类占16%-20%,燃煤类占17%-20%,扬尘、油烟、秸秆、涂料溶剂类占20%-25%,其它占10%-18%。四川省城市空气污染向煤烟型和尾气复合型污染转变。
工业污染是雾霾污染首要来源。燃煤是我省雾霾污染主要来源之一,我省能源结构以燃煤为主,火电占50%,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是造成PM2.5污染的前体物。截至去年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1180万辆,油品质量与使用效能低,车油标准不同步,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急剧增加。其中,大型客货黄标车排污量占机动车排污总量的80%-90%。
此外,我省建筑扬尘、装修排放有机物、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污染突出,盆地的静风、地形逆温等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城区工业布局严控重污染项目
省环保厅建议多面出击,综合治理雾霾污染。
严控城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特别是成都市,应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六大重污染项目。成都周边禁止新改扩建燃煤火电厂等高污染项目。成都市和其他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应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大气环境质量未超标城市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成都市烟尘排放执行20毫克/立方米标准,其他城市执行30毫克/立方米标准。
加快淘汰黄标车,2015年底完成省内13314辆大型载客汽车、10702辆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协调解决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国IV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IV车用柴油。
遏制秸秆焚烧污染,建立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区域秸秆焚烧污染控制联动机制。在大气污染较重时,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土石方作业,严控工地扬尘。对餐饮业严格环评,严控城区污染严重的露天烧烤。
省政府建立省领导牵头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建立相关制度,推动跨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和大气污染突发事件的双边、多边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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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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