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以防"楼脆脆"
禁止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除了被责令改正,还可处以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主要针对工程检测机构挂靠资质、相互压价、出具虚假报告等多项弊病,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防范类似“楼倒倒”、“楼脆脆”等事故的发生。
现状
检测作假为工程质量埋“地雷”
目前,我区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220多家,其中南宁市有40多家。“在以往的检查中我们发现,这些检测机构中,有少数单位存在管理混乱、检测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自治区住建厅相关人士说,如有的检测机构不具备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却出具轻型触探报告,有的检测机构同一个人在同一时刻、不同工地做观测记录,同一时期内同一压力表在两个不同工地使用,这明显是在弄虚作假”。
该人士表示,虚假检测现象的根源是竞争无序和市场监督缺席。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一方面,一些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业务挂靠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有出卖图章和私人挂靠的行为;另一方面,一些检测单位为了承揽业务,屈服于业主或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其检测方案尽量替委托方考虑,置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于不顾。而一些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在揽活,这都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地雷”。
原因
利益驱使引出乱象
对以上问题,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究其原因是竞争无序和市场监督缺席。他说:“有些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为了各自的利益,出现检测数据不真实,甚至未经检测就出具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有一次,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在检查一家违规的检测机构时发现,这家机构从业人员才10多个人,却每天能出具几百份建设工程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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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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