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规定项目未通过环评不得供水供电
2月1日,中山市政府《政报》公布了《中山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部门分工”。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76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下降1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86万吨、2.38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20.6%、39.9%;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64万吨、3.5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22.0%、3.0%。方案提出,投资项目未通过环评不得供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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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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