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全国推开尚不成熟
试点近两周年,房产税改革思路日渐明朗,但整体看还需突破技术、利益和制度等多重阻力,目前房产税改革面向全国推开的条件尚不成熟。
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试点了近两年,但效果不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院张斌认为,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既未对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也未增加地方税源。
此前有业内人士呼吁,为了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调节收入分配,可以采取重庆和上海试点方案,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的方案。记者采访了地方财税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房产税只对增量房开征,对存量房绕着走,那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固化了既定的利益格局。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上月发表署名文章,对人们普遍关注的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否明确、房产税能否发挥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等问题作出了阐释,提出要通过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思路正在日渐明朗。
谢旭人的文章明确指出,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认为,从税源的角度看,新开发的房产会越来越少,房屋保有量越来越大,征税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是大势所趋。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刘桓教授认为,财产税增加的同时,流转税和所得税也应有相应下降,使税收结构得到优化。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应把住房交易环节的税负降下来,有征有减。
虽然方向已近明确,但房产税征收方案迟迟未落地,难点何在?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改革要突破技术阻力、利益阻力和制度阻力。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审慎考量。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对个人住房全面征收房产税存在较多难点问题,不宜一下子全面推开。不同地区,阶层居民收入及负担能力差距较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刚刚起步,个人住房信息体系还应进一步完善。我国长期对个人住房免税,带来居民对征收房产税认识不足,纳税意识普遍较弱。
此外,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和有效的征管手段都需要不断探索,因此应先行试点。总的来看,目前房产税改革全国推开的条件尚不成熟。
税政司这位负责人也提出,房产税改革应和房地产税制改革通盘考虑,未来要进一步深化房产税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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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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