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货不赚钱 销售假建材两嫌疑人被逮捕
由于供货公司提高了进货价,为了保证能获利,广西永方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方公司)的刘某、付某等人,到外面购买假冒的“金德”牌给水、排水管卖给指定使用“金德”公司专利产品的工程部。该工程部的排水工程即将完成时,才发现他们购买的90多万元的材料是假货。1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了解到,提供假建材的刘某和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执行逮捕。
南宁市长湖路一工程部在使用“金德”排水管道时,发现帮他们运货的物流公司运输车辆车牌比较杂乱,问及原因时,对方都称公司的生产基地较多,所以从全国各地调货。收料员还发现,对方提供的排水管材料中有部分质量较差。由于存在诸多疑点,该工程部向“金德”公司反映了情况。
“金德”公司经调查发现,该工程部指定使用“金德”公司的专利产品,2012年1月由广西永方公司的刘某等人开始供货。然而,刘某等人在没有向“金德”公司订购相关产品的情况下,从2012年1月至今向长湖路该工程部销售了大量“金德牌”注册商标PVC-U复合排水和PPR给水材管件及配件,销售金额近百万元。“金德”公司立即报警。
经调查,向工程部供货的刘某和付某原来也在“金德”公司工作过,刘某从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担任销售分公司的经理,付某从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担任销售分公司的业务员。从去年5月开始,“金德”公司把给经销商的进货价从3.2折提高到4.7折,而他们从2008年开始就与该工程部商洽谈防水和给水、排水管材的销售事宜,相关材料的价格已做了预算。由于该工程部不愿加价,刘某和付某只有到外面购买假冒“金德”牌给水、排水管材供货,才能保证获利。
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20日案发时,刘某和付某等人以“永方”贸易公司的名义,向长湖路该工程部销售了各类假冒“金德牌”注册商标的PVC-U和PPR复合给水、排水管材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已获取销售款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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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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