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厂名制售涂料 遭工商处罚1万元
16日,龙海市工商局依法对个体户汪某假冒他人厂名、制售涂料的违法行为,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龙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对汪某经营的龙海市某涂料厂进行依法检查,发现厂内正在制售标有“友铭胶水”、“家装环保胶水”、“龙海市美华涂料厂”等内容的胶水。据查,汪某为促销产品,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胶水包装箱上标注“友铭胶水”、“家装环保胶水”、“龙海市美华涂料厂”等内容。王某无法提供授权书以及“家装环保胶水”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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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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