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审批电解铝等高耗能项目严于国标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项目从严审批,对特定行业制定出台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这是记者从12月28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王联社介绍,新疆全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环境容量十分有限,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之一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已超过国家“十二五”总目标,但大部分电厂、水泥厂脱硝工程建设滞后,低标准排放的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如不下决心治理将难以完成国家要求的控制目标。长期以来,在新疆全区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不完备,主题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规划相对滞后,各地准入门槛高低不等,环境违法问题在各地时有发生。
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表示,明年,新疆全区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把环保准入关,防治污染转移,对高耗能项目从严审批。严格结合实际,推进行业标准的修改制定工作,对特定行业制定出台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复合型审查,不断健全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建立环评审批约谈和项目法人承诺制度,继续完善设施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
同时,明年新疆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损害群众健康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结合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约谈一批地县、企业和环保部门,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项目的执法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和后督查力度,集中开展未批先建、未验投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挂牌督办、区域限批、企业限批、限期治理、行政约谈、媒体曝光以及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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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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