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座谈会召开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于2012年12月5日在北京召开了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座谈会,邀请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专题研究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长张习文主持会议。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二室主任吴兰香,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卢昌强,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副秘书长兼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副司长赵良平,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袁少青,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名誉会长朱光前、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满,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处长张厚武,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副主任钟华友,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聂剑锋,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外联部主任祝远虹,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科员胡中伟等出席会议。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长张习文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前不久报给国务院纠风办的《关于尽快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意见》已转到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领导都非常重视,并作出批示。今天邀请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和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等有关方面领导召开座谈会,主要是为了对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所提意见加强沟通,交换意见。希望大家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大家要按照十八大精神,从有利于林业改革与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大局出发,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发表各自意见。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在讲话中首先感谢国家林业局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协会所提意见,并简单介绍了《意见》的形成过程。他同时强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是代表会员反映诉求。所提意见也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目前,我国《森林法》和《植物检疫条例》对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和办证范围都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有些是扩大了外延。特别是在中国木材资源短缺,对外依存度很高,国家已经对进口木材实行零关税等优惠政策的新形势下,还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尤其对进口木材、人造板、防腐木等经过加工处理的木材与木制品也实行运输证,检疫证管理,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也不符合行业发展要求。希望国家林业局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考虑,并加以解决。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名誉会长朱光前在发言中强调,行业反映问题最大的是对进口木材也按照国产木材管理。木材运输证的设立的初衷是限制国内森林非法采伐,但不能对进口木材设立障碍。木材检疫证管理也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中的新要求,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国内其他单位不再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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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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