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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局针对强化木地板八项权利要求被判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近发布第1938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布“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专利中的八项权利要求无效,而这八项权利要求曾经是德威收取专利费的强力武器。此消息一出,地板业内一片叫好。多年来,德威打着维权的旗号,依靠这些专利控告同行侵权,屡遭诟病,甚至被指“专利欺诈”,在一些企业的抗争下得到的这个宣判结果,在给众多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也让德威靠专利维权的行为严重受挫。

强化木地板八项权利要求失效

12月1日,一条题为“特大喜讯”的短信,在家居圈内流传。短信内容称:“德威八个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第19385号文公布无效!”这条短信被竞相转发,在地板行业引起广泛关注,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人们心中的喜悦。

记者通过相关途径,拿到一份宣布德威地板专利权利要求无效的官方文件,发现所谓“八个专利”,实际上是“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这项专利的八个权利要求。这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19385号),足足有24页之多,上面写满了地板企业请求德威专利无效的各种证据。

审查决定显示:弗奥斯附属工业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针对德威地板的专利号为03112761.4、发明创造名称为“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权人为“葛跃进”的这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三次无效宣告请求,通过对专利创造性、新颖性不足等方面进行质疑并翔实举证,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三年多时间的审查,根据专利法规定,在10月29日做出决定,将“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专利中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9、权利要求10宣告无效。由于专利复审委员会此前已在第118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中宣告该专利权利要求6-8无效,因此这项名为“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的专利,目前已有八项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仅剩下权利要求4、5两项,该项专利保护范围目前已经相当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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