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国际保险宁夏分公司违法遭罚 业务档案不完整
北京9月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依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条,宁夏银保监局对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对时任公司负责人李红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6万元。
据记者查询,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分别为牟宝喜认缴出资1379.88万元,持股比例27.54%;韩基敏认缴出资1039.06万元,持股比例20.74%;牟红光认缴出资1039.06万元,持股比例20.74%;杨洲认缴出资565.63万元,持股比例11.29%;王铎认缴出资270.16万元,持股比例5.59%;吴玮华认缴出资268.75万元,持股比例5.36%。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二)未按规定在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放置许可证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所属法人机构公章)、营业执照;
(三)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未按期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四)未按规定交回许可证;
(五)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六)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七)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
(八)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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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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