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濉溪违法遭罚 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派驻银行网点
北京7月2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淮北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存在管理不力,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派驻银行网点,参与代理保险销售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决定对其罚款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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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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