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71万吨
日前,记者从内蒙古包头市经信委了解到,今年,包头市列入自治区淘汰计划的企业共13户,截至目前,已有11户完成设备拆除并具备验收条件,剩余的2户企业正在拆除生产设备,预计本月底前完成拆除任务;全年淘汰炼铁产能72万吨、炼钢产能80万吨、焦化产能60万吨、铁合金产能1.26万吨、铜产能3万吨、水泥产能171万吨。
转方式促减排
据了解,近年来,包头市经信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切实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08-2012年,包头市累计争取到中央、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14598.8万元,尤其是2012年,争取到财政奖励资金5029万元;5年来,该市累计淘汰落后炼铁产能512.99万吨,拆除高炉74座;淘汰炼钢产能100万吨,拆除转炉3座;淘汰炼焦产能60万吨,拆除捣固焦炉4座;淘汰火电机组69.95万千瓦,拆除5万千瓦火电机组5台、10万千瓦2台、20万千瓦1台;淘汰水泥产能190万吨,拆除各种规格的机立窑、回转窑水泥生产线6条,球磨机11台;淘汰电解铝产能5.4万吨,拆除135KA预焙槽154台;淘汰铜冶炼产能3万吨,拆除14.7平方米密闭鼓风炉1座;淘汰电石产能9.7万吨,拆除6300KVA矿热炉4座、22500KVA矿热炉1座;淘汰铁合金产能6.49万吨,拆除6300KVA矿热炉6座、1250KVA矿热炉9座;淘汰造纸产能1.45万吨,拆除再生纸生产线3条。涉及企业77户,每年累计减少CO2、SO2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为1379万吨、3.64万吨和1.86万吨。
77户企业全部关停
截至目前,列入2008-2012年度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77户企业全部关停,同时,包头市经信委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全部实行“一企一档案”制度,对每户企业的申报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书、设备拆除影像资料、设备解体去向证明等材料以及市淘汰落后办现场核查记录情况都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和完善了淘汰落后企业档案库,进一步做实做细淘汰落后产能基础工作。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极大地提高了市钢铁等产业的集中度,优化了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包头市工业经济的产业发展水平,有效地遏制了落后产能企业对资源的浪费及对环境的污染,为今后工业领域招大引强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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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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