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陶协陶企力阻“粉状材料”写进新规程
11月6日,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获悉,11月8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将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针对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审定稿初稿)中“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3.1.2规定)这一规定进行最终定稿。福建陶协深感此规定若通过实施,对福建产区外墙砖生产企业将带来致命打击。
协会迅速将这一信息传递到陶瓷企业,并与企业紧急商讨申诉意见,同时与会务组取得联系,积极沟通协调。在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叶少芬、晋江陶瓷企业以及佛山市溶洲建筑二厂的共同努力下,审定会最终采纳了不把“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的规定写入《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意见。为福建乃至全国外墙砖产业避免了一劫。
11月7日,福建3家副会长企业带着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草拟的申诉意见建议书(132家生产企业盖章)赶到了审议会场所在地,并与有关专家取得了联系。11月8日,30余家外墙砖企业又自发前往会场所在地密切关注该“规程”审议的过程和结果,但所有到场人员最终只有3人在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的协调下,以副会长的名义被准入会场。
晋江某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表福建陶瓷行业协会在会上呈述申诉意见,该副总经理曾参与起草《薄型陶瓷砖》行业标准的制定,措词更为有理有据。他认为,“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其目的是加强砖与墙面的粘结度,避免脱落现象的发生,而与粘结度有关的因素为:饰面砖的材质(吸水率等)、饰面砖粘贴面的结构(凹槽的深度等)、饰面砖与粘结材料的匹配状况(膨胀系数等)、施工的技术和操作,与外墙砖背面是否有粉状材料没有直接关系;粉状材料是否会引起粘结强度的降低,要有理论和实践作出更多的研究和实验,不能果断说明对粘结强度有直接影响;外墙砖的使用至今已近30年,在国内外没有发生大面积脱落的现象也充分说明了粉状材料与粘结度没有直接的关系;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物,意味着我国90%以上的外墙砖生产企业必须改变现有生产设备,使用低产能高能耗垫板烧制工艺,这样不仅与国家节能降耗政策相违背,而且大量企业将面临生产困境甚至关闭,势必对中国陶瓷产业和社会安定产生一定的影响;陶瓷作为民族传统产业,一旦受到打击,只有转为进口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这是所有中国人都不愿看到的。
基于上述原因,福建陶瓷协会、陶瓷企业,佛山陶瓷协会、佛山溶洲建筑陶瓷二厂强烈呼吁删除《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审定稿初稿)中“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的规定。这一呼吁得到审定会的认同,最终删除了“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文字并调整修改其它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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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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