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统筹应注重科学性严肃性
人们会问,279项挖路计划至今仅开工一成,当初制定的道路挖掘计划科学性何在?严肃性何在?围绕这一挖路计划有太多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地方,这不仅涉及之前讨论的如何规制计划外的挖路行为,更包括如何严格执行计划、用制度保证计划内挖路项目的按时开工和完工。”
今年7月间,广州市相关部门曾联合公布一项道路挖掘计划,称9月到11月广州中心城区共有279项道路挖掘项目要实施,但新快报记者连日调查却发现,不少计划内项目并没有按照计划时间表开工。对此,市交委回应称,279个项目中仅开工了29项,其余项目因审批、资金等问题无法开工。
279项挖路计划至今仅开工一成,且相关部门承诺11月不会出现挖路井喷的突击现象,这让当初忧心广州9到11月间可能出现“满城挖”的街坊们或许可以略略放下心来。只是,“虚惊一场”对受够了“拉链路”、渴求宁静的街坊们是件好事,对制定挖路计划的相关部门却是一件尴尬的事——人们会问:项目开工仅一成,当初制定的道路挖掘计划科学性何在?严肃性何在?
相关部门解释称,未开工项目中有一些是因为施工单位不急于开工,只是先申报纳入计划“霸位”。项目施工竟可以“霸位”?要知道,当初共有40家单位上报1426宗道路开挖计划,最终仅279项获准,这些“霸位”不开工的项目不仅挤占了今年的施工名额,还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道路施工计划。那么,对这种“霸位”行为,相关部门是否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譬如限制该单位申报下一年的挖路计划、限定其必须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施工等,如此,才可能保证道路挖掘计划的顺利推进。
之前曾有评论批评道路挖掘计划中统筹施工层次太低,依然是“各挖各的,一次挖掘只完成一项任务,施工统筹中最为关键的对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统筹未能体现出来”,而如今从项目开工仅一成的情况来看,统筹层次低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施工单位之间,更存在于行政部门之间,比如相关部门称,计划中的部分未开工项目在审批时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很奇怪,既然项目已纳入相关部门的挖路计划,为何又会遭遇不发许可证的难题?这让施工单位如何是好?还有一些项目各种审批都没有问题,但项目使用资金还未获得下放,导致无法开工,这其中,是否也有这些部门的责任?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相关部门审批的挖路项目工期仅仅包括挖路这一个工序,而一个项目的完整工期除了挖路这一工序外,还包括修复、观测、养护等工序,后面这些工序也是需要工期的,且时间不固定,有时还不是由同一家施工单位做的,这很可能导致有些挖路项目超过了审批工期仍在施工。这个细节之前一直没有向公众解释清楚,导致公众一厢情愿认为批准的工期就是全部占道时间,现在看来真是错得离谱了。但问题是,如果相关部门只能管住挖路这一个工序的时间,其他工序时间都管不住或者说不想管,那对整治那些长时间围蔽占道却不施工的项目还有多大约束力?也未免会让人怀疑制定挖路计划的工期及其严肃性。
总而言之,从当初279项挖路计划公布,到如今计划仅开工一成,围绕这一挖路计划有太多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地方,这不仅涉及之前讨论的如何规制计划外的挖路行为,更包括如何严格执行计划、用制度保证计划内挖路项目的按时开工和完工。但愿这些问题在制定明年的挖路计划时能够得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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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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