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住房供应量 山西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
昨日,记者从住建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我省将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价换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我省继续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保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持续开发建设,确保后续市场充足供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信贷和融资支持,提高国内贷款利用水平,提高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率;同时,落实国家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和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优化审批程序,保障缴存人及时足额使用公积金贷款,提高购房支付能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价换量,促进住房消费。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我省强调要综合运用住房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巩固调控成果,促使住房价格合理回归;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交易风险。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培育房屋租赁市场。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各市、县要使用好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加大本级财政预算投入,足额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将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向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与小城镇建设、易地移民搬迁、农村新“五个全覆盖”相结合,整合资源,整村推进。
此外,各市要梳理旧城改造手续不全的项目、拆迁安置房屋、因拖欠税款未办理登记的房屋,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制定政策,加快房屋权属登记,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存量住房交易秩序,增加存量住房交易税收,提高存量住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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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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