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
根据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统一安排,9月4-5日、9月12-13日、9月20-21日,厅领导黄克旭、周日星、鞠雅莲分别陪同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傅祖蓓、王小玲和主任委员丁耀民组成的三个调研组,赴绍兴市和余杭区、台州市和临海市、金华市和义乌市,对《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这次执法调研是自2010年1月《条例》实施以来由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调研,主要目的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推动法规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调研的重点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城市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情况;二是“禁现”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三是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四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五是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交通规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六是《条例》本身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以及进一步贯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及发改、经信、商务、建设、公安、财政等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禁现”建设工地,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先后召开了9个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对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次执法调研,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引起了各级地方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广大公众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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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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