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BRT天桥玻璃雨篷将成“黑漆路第二”
据报道,BRT师大暨大站人行天桥加装雨篷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市民发现部分玻璃已经开裂,且忧心透明玻璃顶不防晒。对此,市建委解释,BRT天桥雨篷采用了最优质的防晒玻璃,有关部门可以应市民要求用相关的检测仪器实地检验玻璃的防晒效果;至于玻璃开裂,是因为广州第一次试用这样的玻璃材质,安装时玻璃“爪”和安装“孔”对不上,工人不小心将玻璃敲裂,并非玻璃质量有问题。
天桥雨篷用玻璃顶,这是广州的第一次。唉,又是“第一次”,市建委为什么这么热衷在城市建设中搞新花样啊?话说广州近几年城建中尝试的第一次,如中华灯、黑漆路、玻璃顶骑楼、BRT玻璃顶候车棚,有哪个是成功的?市建委屡试屡挫之后,怎么还试上瘾了?况且,哪一次尝新市建委不是开始时信心满满,出问题后就变得支支吾吾的?现在玻璃顶的雨篷还没完工就开裂,市建委说是工人安装出了问题,也就是说,虽然玻璃本身的各项指标可能如建委所说,是“最优质的”,但玻璃雨篷的施工工艺,却因工人缺乏施工经验而未必达到“最优质”——万一今后行人走在天桥上,头顶的玻璃雨篷突然碎了怎么办?到时街坊就不只是拿肉身检验玻璃是否防晒,更是在拿肉身检验玻璃安装是否牢靠了。
城市建设并不排斥创新、尝试“第一次”,但像市建委这样如此热衷“第一次”,和纳税人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屡屡拿财政资金交“学费”,是否妥当?这并非小题大作,话说市建委在失败的“黑漆路”上最保守也交了4920万元的“学费”,这笔账还没给个说法呢,现在又来搞玻璃雨篷,万一失败了成了“黑漆路第二”,纳税人是不是依然只有默默为建委“擦屁股”的命?
据称市建委对师大暨大站人行天桥的雨篷工程十分重视,因其会作为BRT其他23座天桥雨篷的“标本”。恕笔者实在不能理解城建中搞样板、搞标本的逻辑,它除了使建委有理由重金砸向一个项目外,意义究竟在哪里?所谓“标本”,至少应该指其工程质量过硬、经得起时间检验,进而有推广的价值,可事实上,没等师大暨大站雨篷接受实践检验,BRT沿线其他23座天桥雨篷工程上个月已经发出施工招标了。
市建委在天桥建设问题上的厚此薄彼,真心让人看不明白:一方面不惜砸重金在BRT天桥上搞玻璃顶篷尝试(仅师大暨大站雨篷造价就达400余万元);另一方面,不少地方的天桥拖延多年仍建不起来,如媒体近日报道,位于大金钟横路与白云大道相交的白云大道—盈翠华庭人行天桥,附近数万居民已苦等4年了,天桥依然不动工;此外,荔湾区西华路尾,一座横跨铁路的人行天桥已经建成五六年了,却一直没有夜间照明和监控摄像头,并发生过抢劫案,街坊过桥很紧张,苦盼天桥增设照明设施。
- 标签: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