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布置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28日记者从广东省有关会议上获悉,广东省政府从28日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广东官方要求认真吸取清远“8·27”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在会议上称,8月27日下午,清远英德市民爆器材公司一辆运载7.48吨炸药的配送车在采石矿区卸炸药时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此外另有18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9人为龙山水泥员工,9人为事发地河对岸的英红镇居民。事故发生后,广东省长朱小丹、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抢险,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实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再次出现重大事故。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省较大以上事故反弹明显。7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失踪)29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93%;环比分别上升133%和138%。8月份以来,全省又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11起,共造成44人死亡(失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火灾事故3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工矿事故1起。
刘志庚称,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充分暴露出广东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刘志庚表示,广东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切实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会议还要求广东各地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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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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