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财政部决定继续对华聚酯预取向丝征收为期2年的反倾销税
日前,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96号法令,批准韩国贸易委员会关于继续对自中国进口的涤纶预取向丝征收2年反倾销税的裁决,我国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6.26%。
2011年7月19日,SEONGAN化纤有限公司和TK化纤公司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酯预取向丝(POY)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2011年7月21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酯预取向丝(POY)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5月,韩国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要求对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酯预取向丝的反倾销税再延长两年,税率为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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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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