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漆路的“试验报告”该怎样写?
耗资近5000万元铺就的“黑漆”路面,屡屡曝出问题,在众多舆论的“声讨”之下,有关部门第一次直面媒体公开承认“弃用”:停止使用该材料。但却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台阶”,近5000万元修建的16座高架桥、立交桥“黑漆路”桥面,只是一场“试验”。
既是“试验”,就应当允许“失败”,无论耗资多少钱打水漂,都属于合理的“学费”,当然也就无需任何人为此担责,而且似乎还应当给这种大胆探索的“试验”以鼓励,常言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过,细看“黑漆路”从建造到如今“由其自然脱落”的整个过程,我们既从来没有听任何部门有“试验”一说,事实上从整个运行过程中就从来没有按“试验”来进行,不仅从建造到每一次维修花出去的都是真金白银,而且针对司机反映的路面打滑问题,相关部门还以事故发生率没有明显上升来证明“黑漆路”的防滑性能,这种逻辑甚为荒唐。
而且,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铺设“黑漆路”源于亚运前有关部门前往华东的一次考察,当时考察团见有城市使用了这种材料效果很好,便决定趁亚运前在广州先试用。我们且不说这项决定是否属于“拍脑袋”,但既然“黑漆路”在其他城市使用“效果很好”,为何到了广州就“水土不服”,如果这种“水土不服”真是因为赶工期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那么,社论中所披露的“中标单位尚在公示,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这种表面业已违法的操作中则更让人产生很多联想,如今,把这一近5000万的工程说成是“试验”,不只是过于“轻佻”。
每一项新材料在正式投入运用前,免不了都要进行多重试验,“黑漆路”所采用的材料为超强水泥聚合物,如果对其材料的性能不甚了解,需要用试验来验证,那也不能铺在高架桥、立交桥这些交通繁忙的路段,即使有非常的把握能够保证驾乘人员的安全,既是“试验”,其试验的费用也应该由材料企业来承担,何须政府来投入巨资?如今,面对公众舆论的质疑,有关部门又以“试验”为自己预留台阶,这样的说辞则更是难以让人气顺。
平心而论,无论是市政工程,还是其他任何工程项目的建设,谁也不能保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所有工程项目都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对于“黑漆路”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市民群众以及公众舆论自始至终都是以“善意”的态度,本着维护广州形象的目的来督促相关部门正视和解决,令人遗憾的是相关部门总是以各种理由来搪塞。近5000万元的“试验”失败,这个“试验报告”该怎样写,市政建设项目不只是在广州,几乎所有的城市每年都有很多,倘若都要靠“试验”来建设,我们的城市是否就要成为把市民当成“试验品”的一个个大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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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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