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向非沪籍家庭供应共有产权房,你符合条件吗?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 据上海市住建委网站21日消息,上海市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面上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及受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上海市16个区全面启动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咨询及受理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非上海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在上海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在上海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已婚;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且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在同一个区内两个及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等条件方能申请。
家庭收入门槛方面,要求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
消息介绍,本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围,聚焦常住人口中在上海市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尤其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导向、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此举是在进一步加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保障力度只增不减基础上的扩展,将不影响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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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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