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专题]“3·15”消费者日 置家在身边--北方网-地产频道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最基本条件是经竣工验收合格。若合同约定“房屋的维修事项不能作为接收房屋的理由”。购房者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前有权接房,但经过竣工验收后不能以房屋的维修事项作为接房的理由。
部分家装公司利用人们对格式合同既信任又不熟悉的特点,预先埋下陷阱。一、价格陷阱。消费者装修房子,常抱着一步到位的心理,部分装修公司便利用这一心理,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详细
3.装修合同陷阱如何避免: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详细】
在每年央视“3·15”晚会的投诉统计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投诉位列前三位,房产也一直成为楼市关注的焦点。近期,发生在各地的房产纠纷案屡见不鲜,纠纷的重点在于房地产商在销售前的承诺与销售后的兑现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最突出的问题集中于房屋质量、楼间绿化面积缩水、规划绿地私自变更成车位方面。借“3·15”来临之际,希望广大网友能从中受益,避开房产陷阱,做个“精明”的购房达人。
2.业主签装修合同时注意事项: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详细】
■开发商拒赔违约金可上诉:延迟交房、延迟办理房产证后开发商却以违约金过高,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谨防订金协议陷阱:原本签订的订金协议,应该是约定若干天后购房者优先选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却直接改成若干天后购房者需要交纳几万元首付款。
“3·15”是消费者的日。不同于别的消费品,动辄上百万的房产,极具专业性,牵涉到多部门,如果消费者被坑骗损失也是惨重的。所以,平时一定要补充各种置业的知识,这样问题出现了,纠纷来了,不至于会出现措手不及的情况。当然,在这之前,能够防范各种陷阱,杜绝各种麻烦,是最好不过的。
合同的空白地方也许会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3.混淆概念多算费用:家装工程有许多专业术语,一些家装公司利用房主大多是外行的特点,偷换概念收费。【详细】
先是被一家装修公司的“诚意”所打动,后将新房交给该公司装修,不想却落入“合同陷阱”,装修公司半摞挑儿。程先生请来从事装修、环保和消防工作的人士,给自家新房装修“打分”,结果是多项工程不达标。详细
房地产行业重点存在购房订金、违约金与初装费三类消费投诉热点。消协工作人员就此提醒消费者,应对以上问题省消协有章可循,面消费者应进一步提高意识,及时投诉,以自己应有的权益。【详细】
1.偷换材料赚取差价:签约时,一些家装公司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而施工时却偷偷更换单项材料。
1.装修合同细节注意事项: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详细】
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起来也软弱无力。因此,业主应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开发商随意收取不当费用可:开发商随意收取明确禁收的管道煤气、水电等各类初装费……遇上这些情况,消费者应该立即投诉。
2.合同不明以次充好:不少家装公司了一些不具体或含糊其词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利于解释,以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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