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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校车标识牌过期还接送学生 广州荔湾一学校被通报

  明知校车标识牌过期还接送学生
  荔湾一学校被“上门通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明知校车标识牌过期还“顶风”使用车辆接送学生,荔湾区一学校昨日被“上门通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开学头两天,广州共查获各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17宗,其中有7宗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9月3日早高峰期间,广州交警设点开展校车整治统一行动。当天早上8时左右,在花地大道南沙尾桥海龙路口整治点,执勤民警在对先后途经的车牌分别为粤AP22××和粤AP21××的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两车所持校车标识牌均已过期。

  经核查,两车所有人均为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博雅实验学校,当时车上分别载有24名、36名学生。民警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暂扣车辆的处理。

  昨日,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荔湾区教育局前往位于荔湾区的博雅中英文学校,向校方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该学校用于校车用途的两辆车辆(登记单位皆为广州市荔湾区东沙某雅实验学校),敦促校方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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