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建材购销合同实行立案登记制后 乌鲁木齐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明显增
新指定管辖三类案件成为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2014年5月乌鲁木齐铁两级法院开始受理新指定管辖案件,即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新收上述三类案件共计933件,占新收民事案件总数的69.68%,较2014年增长了221.09%。新指定管辖三类案件在民事一、二审案件中的构成比差异明显。铁两级法院新收的民事一审案件中,新指定三类案件占比相当,但在受理的民事二审案件中,运输合同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占比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占比低。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增多。随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明显增多。
什么是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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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31日电(韩婷)记者31日从乌鲁木齐铁运输中级法院获悉,2015年乌鲁木齐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81件,其中新收各类案件2123件,同比增加了787件,同比增长58.91%。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其中,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61件,新收刑事案件159件,新收刑事案件占新收案件的7.49%,同比增长41.96%;共受理民事案件1460件,新收民事案件1339件,占新收案件的63.07%,同比增长79.25%;共受理执行案件758件,新收执行类案件624件,占新收案件总数29.39%,同比增长31.65%;受理其他类型案件2件(其中新收1件)。
据乌鲁木齐铁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马雪桦介绍,乌鲁木齐铁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明显特点,刑事案件主要类型为严打类案件、毒品类犯罪案件、盗窃犯罪案件。这三类案件占新收刑事一审案件的80.18%。毒品类犯罪案件仍是刑事一审案件的主要构成,占32.43%。民事案件中民事案件大幅增长,成为铁两级法院案件的主要构成。受登记立案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民事案件增幅较大,同比增长79.25%,案件数量已经超过执行案件,占到新收案件总数的63.07%。
据悉,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铁两级法院案件受理数量变化明显。1月至4月,新收各类案件677件,实行登记立案后,下半年新收各类案件1446件,较上半年增加769件,增长113.59%。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受登记立案影响较大,1月至4月,新收民事一审案件415件,新收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92件。5月至12月,新收民事一审案件796件,较上半年增加381件,增长91.8%;新收申请执行案件253件,较上半年增加161件,增长175%。
“从案件构成比来看,新收执行案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29.39%,与过去相比较,执行案件已不是铁两级法院主要受理的案件。从案件来源看,过去铁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大多为指定执行案件,现在随着两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大幅增长,执行案件的来源中当事人申请执行本院生效裁判类案件逐步增多。”马雪桦说。
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关于全面深化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乌鲁木齐铁运输法院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属军就铁法院受理民事管辖案件典型案例作了详实介绍。他说,乌鲁木齐铁运输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包括铁法院作为专门法院受理的涉及铁运输、铁安全、铁财产的民事诉讼,第二大类是新指定管辖的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第三大类是铁运输基层法院可以受理的一方为铁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案件,另外当事人协议选择由乌鲁木齐铁运输中级法院或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铁运输法院管辖的,铁法院可依法审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