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可开证券账户
12月6日,中国结算修订《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相关内容进行最新修订。
在修订后,银行理财子公司可参考商业银行开立证券账户,并开立相关理财产品证券账户。此前有券商预计,未来10年理财子公司有望为A股带来增量资金1.34万亿元,同时将加速A股投资者的机构化,并将深刻影响A股投资风格。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都是允许银行理财投资股票的,对于指引理财子公司扩大直接融资,做大资本市场有很大的帮助。此次中国结算修订业务指引,为理财子公司开立账户在实际操作层面成为现实。”
明确证券账户开立规则
从定义范围来看,《指南》将“特殊机构”的范围扩充,除此前的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外国战略投资者以外,“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也正式成为特殊市场参与主体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指南》明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开立证券账户及具体开户要求,修订了第1.2、2.7.1、2.7.4、2.7.5条、附录15,增加了第2.6.5条。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因投资范围符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可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申请材料参照商业银行证券账户开立申请材料。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已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理财产品,可以开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
理财产品证券账户来说,根据《指南》,办理理财产品证券账户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一是对于分期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每一期产品分别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按产品系列开立证券账户。如按系列开户,需提供按系列开户的说明,注明系列名称。相关机构出具的理财产品登记信息需要为该系列下的产品信息。
二是单次募集的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
三是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为同一家银行的,不再需要提供“银行对资产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提供一份即可。
指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对比国内主要资管机构,理财子公司有望成为国内第一大资管机构。相比公募、券商资管等国内主要资管机构,银行理财规模位居前列,同时理财子公司业务范围、投资范围都较广,客户资源优势明显。在中性假设条件下,未来10年理财子公司有望为A股带来增量资金1.34万亿元,同时将加速A股投资者的机构化,并将深刻影响A股投资风格。
值得一提的是,12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MOM产品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今年2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后发布的正式稿,是对2018年10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MOM产品相关规则的具体化,也是国内首份正式的MOM操作指引。
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简称MOM)是境外一类成熟的资产管理产品,其做法是管理人将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委托给不同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者提供投资建议),具有“多元管理、多元资产、多元风格”的特征。
在操作方面,中国结算发布的《指南》规定,证券投资基金/资管计划为MOM产品的,应以MOM基金名义开立一码通账户,每个投资顾问可在MOM基金一码通账户下开立1对沪深A股账户。
此外,《指南》还明确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MOM基金的场内外账户对应关系维护业务办理要求,明确了职业年金开户要求,补充了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自营账户的材料要求,修订了协议转让取得A股股份的外国投资者开户材料等内容。
廖志明指出:“未来包括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内,机构可以委托投资人投资股票。这有利于做大资本市场,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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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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