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辽宁多维度支持企业上市
辽宁日报讯记者张学军报道9月25日,记者从省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大力度支持我省企业上市,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从降低上市成本、加大融资支持、给予用地支持等多个维度支持,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对辽宁上市企业给予奖励,辽宁企业迎来进入资本市场的最佳时机。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大力度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对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此外,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辽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千分之二,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除了真金白银的奖励,我省将在税收、土地政策上给予优惠便利。在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方面,省政府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上市后备企业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的,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全面落实国家收费基金优惠政策,涉企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
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和各市要依法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服务。对于帮助辽宁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或融资1000万元以上)、债券发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纾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奖励。
在项目用地支持上,每新增1户上市公司,辽宁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中,给予上市公司所在地县(市、区)政府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我省将分层梯次培育资本市场,建立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思路,分层培育,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鼓励适合到境外上市的外向型企业赴境外上市。
目前,全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35家,其中境内76家,历年累计募集资金5396亿元。2019年,我省新增七彩化学、亚世光电两家上市公司,在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达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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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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