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中标公示2016年5月28日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26日
新疆金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项目;2、项目编号:2014XJJZ-07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单位名称:乌鲁新疆凯盛建材木齐市人民检察院;5、招标内容:包括机房、配线间、档案室、机要室、文印室及各楼层出入口的门禁系统建设;机房、配线间、档案室、机要室、文印室及各楼层出入口的视频系统建设;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保密设备建设、机房配线间线整理。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3)具备国家或自治区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国家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国家颁发的涉密资质。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5日,上午10:30-13:30(时间),下午15:30-19:00(时间)。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设计方案另付。9、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人仅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完退回,复印件留存。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西虹西12号,新疆凯盛建材设计研究院二楼)。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10:30(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乌市西虹西12号,新疆凯盛建材设计研究院二楼)。1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施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