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4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9日,广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
最高车速(A类):本次抽查有4批次样品最高车速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0%。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其速度是一项关键指标。车速过快会导致前制动力增加,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严重可致使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发生断裂危险,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整车质量(重量)(B类):本次抽查有2批次样品整车质量(重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5%,较往年有所下降。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因为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载重款车型。车辆超重会造成惯性增大,使制动距离变长,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风险。
脚蹬间隙(B类):本次抽查有5批次样品脚蹬间隙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1.25%,较往年明显上升。该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脚蹬在倾斜25°时,脚踏板触地,或者车辆无脚蹬。厂家生产时为了节省成本,大量选配14寸轮胎,造成车身离地间隙减小,车辆倾斜25°后触地。另外,部分企业脚蹬、曲柄尺寸及结构选型设计不合理,造成中轴位置低,脚蹬倾斜后触地,该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车辆转弯时因脚蹬触地而发生翻车事故。
把立管静负荷(B类):本次抽查共发现1批次产品把立管静负荷项目不合格,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25%。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把立管的材质差,管壁薄,加力后把立管严重变形;另外,部分车型的把立管较长,承受的弯矩增大,但强度未进行加强。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把立管变形甚至断裂,骑行者重心前倾,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电池是否具有产品标识和保险标识。
2.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存放车辆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应安装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
4.车辆充电时,要规范使用,限制时间。车辆充电时应使用与车辆匹配的充电器,切勿购买无产品标识、不匹配的充电器。另外,充电时不得私自从住所拉线至楼下充电,以免因线路故障、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短路起火。最后,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得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厂家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