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建材:关连交易 -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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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連交易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中國建材工程(本公司直接持有
91%股權的附
屬公司)與蚌埠中光電(母公司間接持有
55%股權的附屬公司)簽訂國有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該合同」)。根據該合同,中國建材工程同意將土
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予蚌埠中光電,代價為人民幣
6,505萬元。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母公司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本公司44.25%股權,母公司為本公司
的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蚌埠中光電(母公司的附屬公司)構
成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故該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
第14A章項下涉及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的關連交易。由於本
次交易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超
過0.1%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本次交易獲豁免遵守通
函及股東批准的規定,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35及14A.49條有關公告
及申報的規定。
–1–
緒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中國建材工程(本公司直接持有
91%股權的附屬
公司)與蚌埠中光電(母公司間接持有
55%股權的附屬公司)簽訂國有土地
使用權轉讓合同(「該合同」)。根據該合同,中國建材工程同意將土地的土
地使用權轉讓予蚌埠中光電,代價為人民幣
6,505萬元。
合同主要條款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訂約方
(1)
中國建材工程;及
(2)
蚌埠中光電。
土地資料
土地的具體資料如下:
1.
土地坐落:蚌埠市古杏南側和棲岩南側
2.
土地使用權面積:
104,593.5平方米和115,900.1平方米共計220,493.6平方
米
3.
土地規劃用途:工業
4.
土地使用期限:至
2057年6月26日
5.
土地使用權類型:出讓
6.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蚌國用(出讓)第08353號及蚌國用(出讓)第08354號
–2–
代價
轉讓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代價為人民幣6,505萬元。依據中聯資產評估集
團有限公司出具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土地估價報告》,
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價值人民幣6,505萬元。
交割
蚌埠中光電應在該合同簽字後60日內將該合同規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支
付給中國建材工程。該合同生效後,交易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蚌埠
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手續。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財務影響
本公司初步估計,轉讓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將為本集團累計歸屬於本公司
股東之稅前收益約人民幣1,610萬元,乃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代價(人民
幣6,505萬元)減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列報於本集團合併報表中之賬面值及
其他相關成本及開支後估計(相關轉讓淨收益需經過本公司審計師完成
審計後於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列報)。本公司擬將所得款項淨額(扣除與
該合同項下的交易有關之相關成本及開支後)作為其一般營運資金。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理由及裨益
中國建材工程以較低價格購買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後,可以在出讓該土地
使用權中獲得稅前收益約人民幣1,610萬元,盤活固定資產。
–3–
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該合同項下的交易乃在本集團日
常業務中經公平磋商後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條款屬公平合
理,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宋志平先生、曹江林先生、
彭壽先生及郭朝民先生(作為母公司及╱或其相關附屬公司的董事及╱或
高級管理人員)已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案中就批准上述交易放棄投票。
相關方資料
本公司乃中國建材行業的領軍企業,主營水泥、輕質建材、玻璃纖維及
複合材料以及工程服務業務。
中國建材工程是本公司持股91%的附屬公司,是本公司的工程服務平台。
蚌埠中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世代超薄浮法玻璃基板產業公司。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母公司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本公司44.25%股權,母公司為本公司的
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蚌埠中光電(母公司的附屬公司)構成本
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故該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
14A
章項下涉及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的關連交易。由於本次交易事
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超過
0.1%但所
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本次交易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
的規定,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35及14A.49條有關公告及申報的規定。
–4–
釋義
「蚌埠中光電」指蚌埠中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
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母公司間接持有
55%股權的附屬公司
「中國建材工程」指中國建材國際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
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直
接持有91%股權的附屬公司
「本公司」指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
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股於聯交所上市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不時之附屬公司
「土地」指蚌埠市古杏南側和棲岩南側地塊,總面積
為220,493.6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蚌國用
(出讓)第08353號及蚌國用(出讓)第08354號
「上市規則」指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母公司」指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
冊成立的國有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
股東
「中國」指中華人民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
港、澳門及台灣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華人民國貨幣
–5–
「聯交所」指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國有土地指中國建材工程與蚌埠中光電訂立的日期為
使用權轉讓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的關於轉讓土地的土地
合同」
╱「該合同」使用權的合同
承董事會命
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常張利
董事會秘書
中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宋志平先生、曹江林
先生、彭壽先生、崔星太先生及常張利先生,非執行董事郭朝民先生、
陳詠新先生及陶錚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燕軍先生、劉劍文先生、
周放生先生、錢逢勝先生及夏雪女士。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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