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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便器实施细则优先出台 节水是首要目标

《水效领跑者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不久,许多卫浴人咨询相关的政策,通过采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参与起草本次《方案》的相关人士,许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坐便器实施细则将优先出台
  《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落实相关政策标准,那么又有哪些政策来支持《方案》的具体实施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给予水效领跑者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将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年内将发布第一批水效领跑者目录。“选择从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开始制定实施细则,是由于在目前生活用水产品领域,坐便器的覆盖面最广,使用率最高。”上述负责人解释说。
  工信部、水利部等正在制定企业和灌区水效领跑者实施细则。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实施,通过3—5年的时间,使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覆盖坐便器、水嘴、花洒、洗衣机等主要生活用水产品,覆盖火力发电、钢铁、造纸、石油炼制、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以及全国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
  “领跑者”制度不是“普惠制”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唐忠辉说:“以我们比较熟悉的能效‘领跑者’制度为例,其基本做法是: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奖补)等激励政策,激励能效水平最高的少数节能产品,一旦市场上有更多同类产品达到这一能效水平,政府就将激励的能效标准提高到新的最高水平并给予新一轮激励,依此滚动实施。”“领跑者”制度不仅要求补贴对象的能效达到能效标准的最高等级,而且要求其能效性能在同类产品中属于最高。这使补贴对象很窄,与现行节能产品补贴政策面向所有符合节能标准产品的“普惠制”不同。
  专家建议,在政策实施初期,可选择某一种用水产品作为补贴产品,今后再逐步考虑将生活节水产品、农业节水产品、工业节水设备产品等纳入补贴范围。在明确范围的基础上,再结合产品技术水平、使用范围和价格等因素,确定拟补贴产品的具体类型。
  10%—20%相关企业能够达到基本要求
  以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为例,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要达到4项基本要求:第一,符合相关节水标准,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第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未超计划;第三,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了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第四,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事实上,这4项基本要求对于想要申请上报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来讲,‘门槛’并不高。”参与《方案》起草的相关人士评价说。
  “4项基本要求的核心是第一条,其余3项其实是企业必须要达到的要求。在起草方案的时候根据行业特点,从具备要求的资格来讲,应该有10%—20%的相关企业能够达到。”上述负责人表示。
  申报流程
  “自《方案》发布后,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和灌区即可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参与《方案》起草的相关人士介绍了相关的具体流程: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用水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能源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工信部、水利部,工信部会同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灌区申报单位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初步审核后,推荐给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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