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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企业:有“质”有“量”才是根本

据新京报的报道,5月18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2014年流通领域木地板商品消费提示。2014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检了3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0款木地板样品,共有12款木地板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14%。雅典居、木匠大师、贝林、御丰林等品牌被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检对实木地板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树种等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木地板中有5款为实木地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漆膜附着力不合格、木材名称与实际不符。
  无论是实木地板,还是其他种类的地板产品,其都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地板行业的不断发展,带来的不仅是行业的繁荣,还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和由此而导致的各种不良现象。例如近年来,地板行业频繁出现”质检风波”,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企业自身发展的不负责任。
  产品的“质”
  大家都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质量在企业的生存发展中就是“经济基础”。只有企业产品的质量获得了保证,才能继续去进行其他的建设和发展,才能去进行上层建筑的建设。虽然当今社会,我国的地板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但无论采用何种竞争方式、竞争手段,地板产品的质量都是增加地板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大助力和武器。质量是保证企业长久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企业的生命线。
  监管的“量”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滴水尚可穿石。所以首先,在地板的生产过程中,无论多小的不当之处,企业都应该重视,确保地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质量影响的问题都被扼杀在摇篮中。其次,地板生产出来后,要有专门的质量监察部门,对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二次的检查。最后,在产品出售给消费者之前,企业同样需要对产品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到达消费者手里的产品都是没有质量问题的。
  中国木业网认为,质量一直都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地板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做到有“质”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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