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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32岁女员工流产 状告单位称办公室甲醛超标

32岁怀上孩子,有流产史的阿娟(化名)两个多月后不幸流产了。她认为,这是由于办公场所甲醛超标所致,遂将供职的单位宜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宜家赔偿3000多元,但二审宜家上诉,广州中院日前改判,认为一审法院采用推荐性标准不当,按照强制性标准,宜家的甲醛浓度并未超标,最终驳回阿娟全部诉讼请求。

女员工流产 告宜家办公室甲醛超标

阿娟此前在宜家公司上班,2010年,32岁的阿娟怀孕了,但不久就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怀孕两个多月就不幸流产了。阿娟认为,自己在宜家工作时所在的办公室的甲醛超标导致流产,并因此患上抑郁症,遂将宜家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

为证明宜家办公室甲醛超标,阿娟提供了2010年深圳某公司作出的检测报告,分析结果称该办公室的甲醛含量为0.11mg/m3。根据推荐性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室内空气甲醛浓度含量限值为0.10mg/m3。阿娟据此认为,宜家办公室甲醛含量超标。

宜家称:甲醛浓度未超标 流产因自身所致

宜家公司答辩称,阿娟的诊疗记录显示她在孕早期的黄体功能有异常,孕酮分泌不足,也就是说孕卵存在着先天不良。而超声检查报告单显示阿娟存在多发性子宫小肌瘤,也是影响胚胎发育和孕卵正常发育的重要激素。并指出,阿娟此前有过流产史,多名同事还证实,阿娟此前有抽烟、喝酒、喝咖啡的习惯。

宜家对阿娟提供的检测报告提出质疑,并于2011年委托广州某公司作出的检测报告,其结论为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阿娟工作区域附近的检测结果仅为0.028mg/m3,并未超标。

宜家方还提出,依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办公楼和商场甲醛的浓度限量为0.12mg/m3;而依据《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城市营业面积在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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