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者遭遇两轮新政 亏大了
■案例
深圳“3·25”楼市新政出台之后,一名刚好因2015年楼市政策房价被业主毁约,此后将业主告上法庭的读者称,其因新政缺乏细则面临败诉的可能。
去年换房遇上业主违约
袁小姐是广东人,非深圳户籍。刚到深圳时,她就买了一套32平小房,2015年3月,她决定换一套大一点房子,便将这套房子先卖了,经过一番看 房,4月6日,袁小姐以162万元的总价,购置了一套41平的房子,合同签订后,袁小姐如约转账支付定金8万元,中介佣金8100元。
5月27日,袁小姐在建设银行监管首期款37.5万元,但因2015年“3·30”政策导致房价暴涨,业主几天后单方撤销担保公司公证委托拒不履行合同。
袁小姐委托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催告业主履行合同,业主仍不履行。
无奈之下,袁小姐于2015年6月委托律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
而在袁小姐起诉业主后,业主也在7月份对袁小姐提起反诉。这样本来定在去年11月开庭的案子拖到了今年3月18日开庭。
今年开庭前购房资格被卡
2016年3月18日上午,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庭审后法官出具通知书,让袁小姐去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购房资格证明,袁小姐于3月24日申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后给予了回执。
3月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楼市新政,变更之前买房条件1年社保为3年社保且只能购买一套。
3月28日,袁小姐拨打收文回执载明的咨询电话96508888,接听人员表示需要问窗口,约1小时后,接听人员回电明确表示,因新政出台,袁小姐不再具备购房资格。
而袁小姐属非深户,至今已连续无间断交纳社保21个月,在起诉之日至2016年3月25日之前均具备购房资格”。
袁小姐称,这一年多时间里,其即将要买的房子已升值160万左右,而其当年卖出去的小房子也涨了60多万。
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深圳“3·25”楼市新政会有一些细则将于近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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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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