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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房产中介乱象逐步浮出水面

调查

早报记者 邹娟 赵磊 俞立严

随着消保委的调查,房产中介乱象逐步浮出水面。

早报记者追踪了解到,为获得独家房源变相助涨房价、房源信息不实、工作人员无证执业、中介办理短期借款等方式成为扰乱房产中介市场的惯用“招数”。

乱象一:

为获独家变相助涨房价

2015年下半年,记者打算卖掉自住房,于是以卖房者身份联系了几家中介,立即有中介业务员上门约谈签约独家房源,而且开出的条件十分优厚。

记者的房子按同小区市场价在200万元左右,中介提出若签约独家房源,可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以高出200万元价格卖出,过期若未售出,中介公司则赔付一定数额补偿金。而对于高出的房款,则需要给独家代理中介一定提成。相应的条件是,房主不能将此房源在其他房产中介挂牌。中介甚至将独家房源签约情况与员工收益挂钩。

其实,签约独家迎合了卖方的心理,而在一定程度上却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而且容易造成垄断。

记者了解到,上海某小区一套房源本已约定以450万元成交,购房者付了5万元定金。另外一家中介联系到卖方之后,暗示若与之签约独家可以卖得更高,该房东最后赔付10万元违约金后,再重新由中介挂牌,后以510万元成交。

以链家为例,为了获得更多独家房源,去年其纷纷与房屋出售人签订“独家房源协议”。事实上,一些大型房产中介如今也已开始效仿这一做法。

记者向法律界人士咨询,类似独家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中介往往会利用优势地位恶意锁定委托房源。

乱象二:

短期贷款合法性待考

来自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董敏华是消保委的志愿者。最近,其代理的一位当事人庄先生被卷入了房产中介“局”。

2016年1月,上海市民庄先生打算为儿子购买一处婚房,在链家房产中介看中一处房屋并与其签订了房产居间协议。

在庄先生支付全部订金80万元后,2016年1月15日,链家才告知,该房产下还有两个抵押需要处理。两项抵押中,一项抵押发生在2009年,是房屋第一次交易时房主的公积金贷款,第二项抵押显示时间为2015年底,是买主为购买另外一套更大住房向其他个人借款时所抵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偿清前买卖双方无法签订买卖合同。

本案例的两项抵押中,第一项抵押属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款项,用庄先生已支付的80万定金足以偿清,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后续交易。但第二项怎么回事?

原来,在销售该房产前,该屋主就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处新房产。当时由于手头资金不足,链家中介人员便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借款服务,由屋主将其名下既有房产(即出售给庄先生的房产)抵押给他。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房产抵押合同上所表明的资金出借人虽为个人,但事后经律师调查后发现,该个人实为链家员工,联系地址亦为链家上海总部地址。而且,借款期间,链家方面的利息高达1.6%,是同期同档银行利率的4倍。董敏华指出:“这样的高利率已经构成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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