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 明星代言家居不能再任性
今年9月1日,新《广告法》即将实施。号称世上最严的广告法的亮点之一在于“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服务代言。”这一规定,对明星林立的家具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也让家居企业更加慎重选择代言人。
家具企业明星代言高达九成
对家具行业来说,明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块,也是最大的亮点,90%大型的四川家具企业都完成明星代言的使命。细数大牌明星,黄晓明、李嘉欣、古天乐、佟大为夫妇、陆毅、林心如、吕良伟、张卫健等大牌明星在家居行业的代言已经为四川的家具企业包揽,从一年一度的成都国际家具展上可以看出,诸多明星为企业站台造势,现场火爆簇拥的程度堪比明星演唱会。
对家具企业来说,请明星代言,一方面是市场趋势使然,终端对明星的认知度高,另一方面则是拓展经销商,稳定渠道。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明星代言潜意识成为一种“攀比”,似乎不请明星就会落后于其他品牌,在市场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多年不请明星的企业也在最近两年花重金邀请港澳明星,内地一线明星。明星,成为企业“话”品牌的另一种途径。
明星代言是把双刃剑
然而,是否明星代言就等同于高品质?今年以来,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等地质检总局频频曝光不合格家具,其中甲醛超标、家具板材以次充好、儿童家具抽检不合格等等。在新《广告法》实施后,对产品不合格的厂商,其代言人以及厂家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新《广告法》明确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新《广告法》首次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案。对于此条例,成都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发布违法广告外,还要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违法信息依法录入“成都信用”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工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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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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